主页 > 信息公告 > 确定估价机构
信息公告
确定估价机构

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金桥站附属设施(3A、3B号出入口,2、3号垂直电梯,6、7、8号安全出口,消防专用出入口,2号风亭组,冷却塔及室外设备机组)


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确定的估价机构公告

房屋征收评估

项目名称

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金桥站附属设施(3A3B号出入口,23号垂直电梯,678号安全出口,消防专用出入口,2号风亭组,冷却塔及室外设备机组)

房屋征收部门

     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  (加盖单位公章)

房屋征收决定

文号

浦府房征决字[2024] 009

房屋征收决定

公告日期

2024816

受理估价机构

报名数量

  7     

符合条件的

估价机构数量

   7   

确定估价机构

的方式

抽签

确定估价机构的

日期

202495

确定的估价机构

名单

上海沪宁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

资质等级

一级

确定的牵头单位

资质等级

以下部分由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填写

协会收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

确定的估价机构公告的日期

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编号

2024.9.18

G

Z

2

4

0

8

2

0

0

1

P

D

2

G

C

 

  公 告 人:  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公告日期: 20249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