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公告
关于开展本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日常承诺工作的通知
各房地产估价机构:
根据《关于本市房地产估价行业实行承诺制度的通知》(沪房地估协〔2017)19号〕要求,目前所有在本市备案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均已完成《房地产估价机构经营承诺书》、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承诺书》集中承诺的签署仪式,为了更好实行承诺制度,现就开展日常承诺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日常承诺
1、房地产估价机构新设立或机构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发生变更,由机构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到协会签署《房地产估价机构经营承诺书》(一式三份)。
2、房地产估价师新注册或执业单位发生变更,应由估价师本人到协会领取估价师专用印章,同时签署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承诺书》(一式四份)。
3、个别房地产估价师因故缺席承诺仪式的,应尽快到协会签署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承诺书》(一式四份)。
二、承诺要求
1、提高认识。各机构要充分认识推行承诺制度的积极意义,加强注册估价师的培训和教育,正确对待承诺制度。
2、认真组织。各机构按照通知要求,抓好承诺补签,做好日常承诺制度的实施工作。
3、加强管理。协会依法依规推进承诺制度的实施,接受社会公众投诉举报,加强对行业的监督管理。
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
2018年1月11日